贵州省商务厅组织申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为贯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和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重点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2年省商务厅决定支持一批影响带动力强、社会效益显著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在全省范围内支持5个以上管理规范、网点布局合理、回收方式多元、多品类多环节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推动区域内再生资源行业回收、分拣、加工、再利用产业链高效衔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等社会效益显著提高,促进绿色低碳循环流通体系建设,有效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实施和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重点任务落实。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支持内容
一是支持组织化、规范化、规模化经营。支持优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按照市场规律,通过各种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充分利用社区物业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社区居民等多方力量,构建稳定、高效、安全、便捷的回收渠道。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入驻环境评价合格、排污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的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静脉产业园和环保产业园,提升行业组织化、规范化、规模化水平,推动改善散、乱、差的回收行业现状。
二是支持技术创新。鼓励发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支持优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有条件的大型商圈、社区推行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清运体系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改造传统回收方式,开展手机APP、微信和网站回收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回收设备,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回收线上与线下的有机结合,便利居民生活。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激励居民与企事业单位主动交投,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
(二)支持标准
依据《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已备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及再利用再制造业务为主的工业企业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
(三)在贵州省内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四)依法履行国家关于环评、排污许可有关法规制度,具备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五)具备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再利用等处置能力。前端回收环节,布局回收网点20个以上;中端分拣环节,年回收分拣量1000吨以上,后端的再利用环节,有加工再利用生产设备和明确的再利用销售方向、渠道,区域内回收再利用产生的社会效益效果显著。
(六)回收业务范围限于八大类。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铜、废铝等)、废塑料(含无污染输液瓶袋)、废玻璃(含无污染输液瓶袋)、废纸、废橡胶(轮胎)、废旧纺织品、废电器电子产品。
(七)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无重大法律纠纷、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八)获得商务部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予以优先。
四、项目申报
(一)项目初审
各申报主体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审查合格后报送州级商务主管部门,由州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商务厅。
(二)项目评审
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到项目现场进行核查。专家评审组依据项目绩效指标和评审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分,根据评分择优选取项目。
(三)结果公示
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拟奖补对象提请厅党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拨付至项目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申报工作,严格对照支持内容对项目进行审查,认真核实项目真实情况。
(二)请各申报主体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报省商务厅。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喻强,联系电话:0851-88555565)
附件
贵州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
申
报
书
项目名称: xxxx项目
实施单位: xxxx公司
地 区: xxxx市(州)
日 期: 2022年5月
目录
一、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绩效指标表
三、承诺书
四、项目介绍
五、相关证明材料
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生产经营地址 | 经营面积 | |||
自有回收网点数量(个) | 协同回收网点数量(个) | |||
服务居民数量 (户) | 服务社区、机构数量 (个) | |||
再利用产能 (吨) | 再利用产值 (万元) | |||
主要回收物 | 废钢铁 废有色金属(废铜、废铝等) 废塑料 废玻璃 废纸 废橡胶(轮胎) 废旧纺织品 废电器电子产品 | 年度主要回收物量(吨) | ||
1.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已备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 ○是 ○否 | |||
2.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 | ○是 ○否 | |||
3.在贵州省内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 ○是 ○否 | |||
4.具备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再利用等处置能力。依法履行国家关于环评、排污许可有关法规制度,具备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 ○是 ○否 | |||
5.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无重大法律纠纷、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 ○是 ○否 | |||
6.获得商务部再生资源重点联系企业。 | ○是 ○否 | |||
县(市、区)商务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州)商务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绩效指标表
序号 | 项目 | 指标内容 | |
1 | 回收利用体系 | 布局回收网点(个) | |
服务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个) | |||
服务和惠及居民(户) | |||
年回收量(吨) | |||
再利用产能(吨) | |||
再利用产值(万元) | |||
2 | 规范经营 | 生产经营区域职能划分是否清晰、标识是否明确 | |
物资堆放是否规范,分类是否明确 | |||
是否设置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 | |||
是否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 | |||
是否入选商务部重点联系企业 | |||
3 | 安全生产 | 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
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记录是否完整 | |||
安全培训、演练记录是否完整 | |||
4 | 创新回收模式 | “互联网+回收”、“两网融合”等创新回收模式情况 | |
5 | 社会效益 | 带动就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活垃圾减量化、废旧物资循环再利用等方面产生的社会效益情况。 |
三、申报主体承诺书
我单位就申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郑重承诺:
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二、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无重大法律纠纷、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自愿配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工作。
四、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和协会、媒体监督。
五、由于提供的申报材料虚假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名称(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四、项目介绍
(一)项目(企业)基本情况。
(二)回收体系情况。(回收来源、回收网络、回收量等。)
(三)再利用情况。(销售量、销售额,下游再利用企业产生经济效益等。)
(四)带动社会效益分析。(带动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活垃圾减量化、废旧物资循环再利用、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双碳”国家战略等。)
(五)项目未来发展规划,企业经营发展规划。
(六)取得的荣誉和资质。
五、相关证明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土地证、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三)依法履行国家关于环评、排污许可有关法规制度,具备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证明材料。(环境影响批复、排污许可证明等复印件。)
(四)回收、储存、分拣、加工等设施设备、场所证明材料。(图片、影片等。)
(五)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表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