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组织开展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更名工作的通知 黔科通〔2022〕29号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新修订《365华体会 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365华体会 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结合我省365华体会 认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2022年365华体会 申报及更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更名
(一)企业条件
符合《工作指引》第五(四)“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有关规定的贵州省辖区有效期内365华体会 。
(二)申报程序
登录365华体会 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入“企业名称变更”,填写《365华体会 名称变更申请书》,并在申报期内提交贵州省365华体会 认定管理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1.365华体会 名称变更申请书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含相关附件(须有主管部门签章)
3.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须有主管部门签章)
4.公司名称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5.企业365华体会 证书(原件)
(四)申报时间
2022年5月6日-5月15日。
(五)有关要求
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一致。纸质材料寄送地点: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310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科学路16号,电话:0851-85826038)。
二、365华体会 申报
(一)申报范围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贵州省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以及2019年通过认定的365华体会 。
(二)申报条件
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登录365华体会 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登记(注册过的无需重新注册),在申报期内向贵州省365华体会 认定管理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企业留存的认定申请材料及相关备查证明材料应做好归档;对于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
2.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企业需在申报时向省365华体会 认定办公室提供《脱密承诺书》(附件5)。
3.中介机构须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并坚持原则,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在365华体会 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365华体会 认定相关工作,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4.为确保属地监管和核实,降低企业风险,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则应由符合条件的属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同时应按行业管理的相关要求,送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详见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通知)。
5.申报企业需对2019-2021年承担的国家、省、市、区或自立研发项目进行归集,其中10万以上研发投入要进行专项建库归集,省认定办将结合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予以核实。
6.企业核心信息等发生变化的,须先在365华体会 认定管理系统内完成“核心信息修改(更名)”处理,再进行认定申请。
7.根据《科技部关于365华体会 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文件精神,2022年起对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企业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申报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办理,点击确认的,请按照系统要求打印盖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同时,承诺书纸质版与申报材料一同提交窗口受理。鉴于告知承诺制只适用于证明企业对申请365华体会 认定中使用的知识产权是否拥有所有权属,故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办理的企业仍需提供反映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和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8.具体申报和受理时间为:2022年6月1日-7月15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为避免申报拥堵,保证申报和受理效率,企业尽量在7月9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并提交窗口受理。对7月9日后提交纸质材料的,实行分时段优先受理:7月11日—12日优先受理贵阳(含贵安)申报材料;7月13日优先受理遵义地区申报材料;7月14日优先受理安顺、毕节、六盘水、铜仁、黔南、黔西南、黔东南地区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法人综合服务区B013-B022窗口,电话:0851-86987256
政策咨询:0851-85823657,85826038
附件4: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及科技人员名单(提纲及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