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2年贵州省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各牵头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扎实做好全省服务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根据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按照《贵州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省级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黔发改服务〔2021〕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大旅游、大健康、大数据、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科技研发、文化产业、养老服务、会展服务等服务业领域内,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位居前列,管理技术水平先进,服务质量和信誉良好,创新能力较强,具有较强行业代表性,能对服务业发展和进步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等。
2.主要包括旅游、信息技术、健康、金融、物流、商贸、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科技研发、文化服务、养老服务、会展服务、高技术服务业等服务行业。
3.年主营业务收入、年纳税额、就业人数等在我省均处于相应行业前列。
4.非金融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无欠税、欠薪、欠社会保险等。金融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高于业内平均水平。
5.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银行企业除外),企业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6.在同行业中企业服务质量、服务创新能力居领先水平,顾客满意程度高,服务投诉率低。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企业填写)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
4.企业2021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支撑材料。
5.企业2021年缴税证明及承诺书。
6.企业近两年无拖欠职工工资、社会养老保险金等情况承诺书。
7.其他相关的支撑性材料。(例如:企业征信情况或银行信用评级情况、金融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平均水平、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数量
请各牵头单位以大旅游8家、大数据8家、现代物流7家、现代商贸7家、大健康5家、科技研发5家、现代金融4家、文化产业5家、养老服务2家、会展服务2家为基准,再上浮50%左右遴选出初步名单。
五、申报要求
请各牵头单位高度重视,把培育发展服务业龙头企业作为推动产业发展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好本行业龙头企业申报遴选工作。参照《管理办法》中行业申报标准组织企业进行申报,会同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推荐信息真实有效,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对接本级十大工程相应牵头单位,配合做好申报工作。(联系人:许诺; 联系电话:8529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