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2022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重装函〔2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夹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225号)和2022年财政预算有关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专项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2022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分为首保项目(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投保)和续保项目(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投保,巳获得保险补偿且连续投保)两类。
(一)首保项目
首保项目聚焦工业母机、5G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装备、农业机械等重点产业链,围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支持重点领域装备(见附件1)。
(二)续保项目
续保项目的支持领域按2021年支持领域保持不变,连续投保的保险补偿年限上限为2年,即2021年获得保险补偿的首保项目可按要求申报2022年续保项目。
二、申报形式
2022年保险补偿项目采用线上形式申报,同时提供纸质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2)。线上申报网址为https://sttbxbc.miit-eidc.org.cn/(操作方法见附件3)。
我们拟于近期采用视频会议形式,详细解读平台操作方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巳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装备制造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夹企业提交申请,完成线上材料和纸质材料报送。
(二)推荐单位初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中夹企业,按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或集团所属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并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政策符合性进行初审,完成线上材料和纸质材料报送。
四、申报时间
(一)请各推荐单位确定本年度保险补偿项目推荐工作联系人,并于2022年3月18日前反馈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4)至gxgeyifan@163.com。
(二)请各推荐单位在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送方式另行通知联系人)。
五、申报要求
(一)装备制造企业、保险机构和装备用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
(二)巳投保企业在装备价值满足要求(见附件l)后集中申请保险补偿,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保费补贴财政预算情况,对装备价值最低限额进行动态调整。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初审工作,杜绝骗保骗补等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视情组织开展检查,发现存在骗保骗补等行为的申报企业,将按规定实施惩戒。
(四)对重大问题瞒报、涌报,恶意造假,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企图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申报单位,今后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的各类资金和试点示范。
(五)对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保险公司,今后不得参与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保险补偿项目。
(六)对因审核把关不严、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与项目申报单位串通、恶意瞒报或弄虚作假的推荐单位,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处理,或取消其3年内推荐申报相关专项项目的资格。
2022 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 补偿项目支持领域及装备价值最低限额
价值限额(万元) |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应广用指导目录 ( 2019 年版)》 |
40000 | 10.1 高技术船舶 10.2 海洋工程装备 |
5000 | 1.1.1 三代核电( 华龙一号、 AP 系列 )关键装备 1.1.2 高温气冷堆关键装备 1.1.3 快中子反应堆关键装备 1.2.1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余热锅炉 ( 9H 级) 1.2.2 高效超超临界锅炉 1.2.3 高效二次再热 超超临界锅炉 1.2.4 超临界燃用准东煤锅炉 1.2.5 褐煤超临界锅炉 1.2.6 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 1.2.7 燃气轮机 1.2.8 大型双水内冷发电机 1.3.1 百万千瓦级水电机组 1.3.2 大型抽水蓄能机组 1.3.3 可变速抽水蓄能机组 1.3.4 大型冲击式水电机组 1.3.5 大型贯流式水电机组 1.3.6 6 大型水利工程泵 1.4.1 大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1.5 太阳能发电机组 1.6 生物质能发电机组 1.8 储能装备 2 超、 特高压输变 电装备 3.7 煤化工成套设备 4.6 金属冶炼铸造设备 4.8 金属粉末制备装备 4.9 千万吨级井工综采综掘成套装备 4.10 2000 万吨级以上大型露天矿成套装备 4.12 800 万吨级以上大型选矿厂成套装备 4.14 其他物籵搬运设备 6 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 7.6 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装 备 |
9.1 大型客机 9.2 涡扇支线飞机 9.3 涡桨支 线飞机 9.4 小型固定 翼飞机 9.5 直升机 9.6 特种飞行器 9.7 无人机 9.11.1 1300kW 级民用 涡轴发动机 9.11.2 600kW 级民用 涡轴发 动机 9.11.3 200kW 级民用 活塞发 动机 9.11.4 150kW 级民用 航空活塞发 动机 9.12 民用 航空航 天装备试验检测装置 10.3 海洋石油钻 采装备 | |
850 | 1.1.4 核电机组 关键部件 1.2.9 大型火电机组 关键 部件 1.4.2 风力发 电机组 关键 零部件 3.9 大型石 油、石化及煤 化工成套装 备关键零部件及控制系统 4.15 大型冶金、 矿山装 备及港口机械关键零部件、 系统及试验检测装置 5.5 铁路交通装备关键零部件和核心系统 5.6 城市轨道交 通装备关键零部件和核心系统 7.8 大型施工机械 关键 零部件 10.4 高技术船舶 及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零部件和系统 11. 成形加工设备 12. 新型、 大马力农 业装 备 13. 电子及医疗 专用装 备 14 . 重大技术装备 关键 配套基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