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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报数字经济领域2022年基金投资储备项目 (企业)的通知

发布单位:贵州省大数据局发布时间:2021-11-29点击量:119

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数字经济领域2022年基金投资储备项目(企业)申报工作,促进基金高效投资,现印发《省大数据局数字经济领域2022年基金投资储备项目(企业)申报指南》(附件1),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要“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重要精神,按照“十四五”时期全省发展“一二三四”工作思路,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使用方式,以引领性、战略性项目为重点,充分发挥基金的撬动作用,着力把数据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推进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时间

        申报实行全年常态化申报和分批集中审核相结合,2022年首批储备项目审核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31日,此后以每季度末为每批次审核节点。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填报。申报主体登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http://dsj.guizhou.gov.cn),点击“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基金管理”模块进行申报。

        (二)逐级推荐。由各区(县)大数据发展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拟进行股权融资或拟招商引资落地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进行申报,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推荐(附件2)。我局将根据各市(州)、贵安新区的审核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齐备情况,将企业纳入基金投资储备库,择优向基金推荐。

        四、联系方式

        产业融合处:申林;联系电话:0851-86820081、17397217113

        项目投资处:吴明娅;联系电话:0851-86838861

        系统技术咨询:程陆军;联系电话:18382408549


附件1

 

省大数据局数字经济领域2022年基金投资储备项目(企业)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2年数字经济领域基金投资储备项目谋划及申报工作,提升项目质量,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基金股权投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我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各级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谋划、组织,重点支持各地区具有战略性和引领性、投资后能快速成长并发挥效益的企业。可发挥基金招商引资作用,助力招引省外优强企业落户贵州。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数字基础设施:包括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5G网络建设、运营及技术开发应用;北斗等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系统的建设、运营及技术应用服务;移动互联网;智慧广电等。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产业互联网、区块链、信息安全技术等开发、应用及服务。(三)软件开发服务:包括基础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数据库、算法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智能设备嵌入式软件、集散式控制系统(DCS)、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数据采集与监控(SCADA)、先进控制系统(APC)等工业控制系统;制造执行系统(MES),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工程(CAE)、工艺规划(CAPP)、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工业云平台、工业APP等工业软件;能源管理系统(EMS)、建筑信息模型系统(BIM)、城市信息模型系统(CIM)等专用系统。

(四)数据技术开发及服务:包括数据采、存、算、管、用全生命周期相关技术研发及应用;在线数据处理;数据交易流通的交易平台、加工分析、资本运营、中介咨询、上市服务等产业;云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等数据增值服务;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软件开发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咨询、运营维护;数据挖掘;数据恢复和灾备服务等。

(五)数据中心产业: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其中绿色数据中心、超算、超大型数据中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围绕数据中心相关的服务器、机架、数据采集、数据标注、数据传输、数据开发等上下游产业。

(六)数字经济新业态:信创产业的研发、适配及应用;数据技术国产化;网络货运产业;数字化平台经济、共享共济。

(七)大数据与工业融合:工业互联网、工业APP;智慧车间、智慧工厂;建材、航空航天、生物、汽车、电力等行业数字化改造。

(八)大数据与农业融合:农产品质量追溯、农业生产智能化、农村电商、农业大数据、农业产销智慧对接技术及应用。

(九)大数据与服务业融合:移动支付、电子票据等金融现代化技术开发及应用;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商;数字内容创作生产、网络游戏、数字媒体、短视频、数字出版、直播、在线文化娱乐等信息服务;智慧旅游、智慧物流、智慧医疗健康、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家居等。

(十)贵州省大数据和数字经济“十四五”发展相关规划明确的其他发展方向。

三、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2.基金投资后注册地拟迁往贵州省的省外企业;

3.基金投资后拟在我省落地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的省外优强企业;

4.被我省企业控股收购的省外企业。

(二)内部管理

1.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且与企业规模相匹配,治理机制健全;

2.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重大股权纠纷;

3.不存在企业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支配地位,随意抽逃出资或大额占用企业资金且未归还等情形;

4.企业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且股东及核心团队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未被列入有关部门发布的负面清单或限制名单。

(三)产品及业务

1.企业经营及发展良好,主营业务明晰,有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

2.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与市场上已存在的同类产品和服务有差别优势,有望成长为细分行业核心。

(四)财务状况

1.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要资产权属清晰,原则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2.近一年内没有因财政、环保、财务、税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的处理、处罚;

3.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如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仲裁及诉讼等重大或有事项)和尚未了结的对企业财务、经营及资产状况造成实质影响的诉讼、仲裁等情况。

(五)技术研发能力

1.企业有从事研究开发的核心技术团队及研发能力;

2.拥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技术及知识产权,具有一定技术创新能力。

(六)申请较大额投资(1亿元以上)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属于省大数据局上规入统企业。

2.原则上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或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3.原则上企业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年均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最近2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且年均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或者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未来3年内有上市计划且已制定明确的上市方案,已开展上市前准备工作。

4.技术型企业拥有专职从事研究开发的核心技术团队,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的技术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20%以上,管理团队中50%以上核心管理人员或技术团队中50%以上核心技术人员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四、优先推荐企业

(一)显著增加我省税收、就业及经济社会价值的龙头企业。

(二)拥有一流核心技术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企业。

(三)通过招商引资落地的重点企业。

(四)贵州省软件名园及培育园区内企业


附件2

贵州省数字经济领域2022年基金投资储备项目(企业)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申报纳入2022年数字经济领域基金投资储备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并以PDF文件类型上传系统:

1.封面(系统打印生成);

2.申报资料目录(加盖单位公章);

3.基金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4.贵州省数字经济领域基金投资储备项目(企业)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系统打印生成,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管理部门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后上传系统);

5.企业基本情况表(系统打印生成,加盖单位公章);

6.法人执照副本或设立依据(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商业计划书(参考模板见系统,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9.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加盖单位公章);

10.企业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和影响持续经营的对外担保、仲裁及诉讼等重大或有事项承诺函原件(盖章);

11.企业不存在股东、实际控制人抽逃出资或大额占用企业资金且未归还承诺函原件(盖章);

12.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企业法人签名或签章);

13.企业有被列为国家级、省级大数据重大项目、数字经济示范、大数据应用示范等的证明材料(如有,请加盖单位公章提供);

14.企业重要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关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等复印件)(如有,请加盖单位公章提供);

15.其他企业可提供的资料。


附件:贵州省数字经济领域2022年基金投资储备项目(企业)申请及审核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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