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1年度政府质量奖重点培育推荐工作的通知 黔质量发展办〔2021〕7号
各市(州)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更好发挥质量奖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大质量奖企业和龙头企业的培育,不断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为“四新”“四化”提供有效的质量基础支撑,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21年政府质量奖重点培育推荐工作,引导和推动更多企业(组织)追求卓越,争创中国质量奖、贵州省省长质量奖、市(州)长质量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应符合中国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基本条件。中国质量奖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国防工业、武器研发制造维修设计单位,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一线班组,其他非营利组织等9类组织和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贵州省省长质量奖为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连续生产经营五年以上,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质量效益和自主创新能力处于国内、国际同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或组织。培育对象要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成效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强宣传动员。质量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质量第一理念融入各行各业,加强政策宣传指导,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管理方法。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追求高标准,塑造高质量,争做质量标杆。以已荣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贵州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的企业为重点,支持鼓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组织)争创中国质量奖,不断深化和提升我省企业(组织)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我省企业(组织)质量竞争新优势。
(二)建立动态培育库。各地各部门要突出培育发展重点,对所在地区、所在领域的企业(组织)进行梳理,采取广泛宣传和精准动员等方式,鼓励优秀企业(组织)积极申报与质量管理成熟度相对应的市(州)长、省长和中国质量奖等政府质量奖。组织培育对象填报《贵州省申报政府质量奖意向表》。了解掌握有关企业(组织)的实际需求及申报意向,分析研究存在优势和不足,选取本地区、本领域质量效益好的组织作为培育推进对象,建立动态培育库,形成国家、省级、市级培育发展梯队。十大工业产业、12个农业特色优势等产业发展专班可以专班名义推荐1-3个优秀龙头企业(组织)作为培育对象。
(三)开展精准帮扶。各地各部门应在建立动态培育库的基础上,建立精准帮扶机制,“一企一策”做好长效培育发展计划。组织有关专家深入走访部分重点培育企业,了解经营管理状况,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从质量、标准、体系运行、卓越绩效模式导入等方面进行指导,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的质量问题。
(四)做好宣传推广。举办先进适用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培训,将质量第一理念引入各行各业,引导企业(组织)建立健全高效的质量管理制度。以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经验为典型案例,组织管理方法交流、创奖经验座谈等经验分享活动,推广优秀企业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四、其他要求
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明确本单位具体责任处室和联系人,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领域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培育工作,提前谋划第四届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并请于7月30日前将《贵州省申报政府质量奖意向表》、《贵州省申报政府质量奖培育对象汇总表》报送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联系人:杨紫、王军;联系电话:0851-85868421、85850083;电子邮箱:gzzlfzc@163.com。
附件
附件4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6号).docx
附件5 贵州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18〕44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