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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贵州省第八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黔人领办发〔2021〕4 号

发布单位: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6-25点击量:336

各市、自治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在黔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黔人领发〔2013〕8 号)和《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评审认定与跟踪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黔人领发〔2018〕4 号),现将开展贵州省第八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以及十大工业产业、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绿色金融、电子信息、5G、人工智能、医疗卫生等我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省外引进的从事创新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各地政府、园区管委会从省外引进的创业人才。其中: 创新类人才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全职引进从事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仅限拥有科技成果来黔从事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 创业类人才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31 日期间来黔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方式

        以申报人主持的创新项目 ( 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或者创业项目进行申报 。其中:创新项目应经引才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并正式立项,引才单位承诺提供科研场所、项目经费(三年考核期内“百人领军人才”不少于 300 万/年,“千人创新创业人才”不少于 150 万/年)、必要的科研设备支持并组建以申报人为首的项目人才团队。创业项目所在企业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已经开始生产经营并且有较好的市场表现;引才单位承诺在场租补贴、项目补贴、人才公寓等方面提供支持。

        评选依据主要考虑申报项目能否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能否解决我省“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能否为我省培养高水平人才并在国家级人才项目申报等方面取得突破。

        三、申报条件

        详见《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评审认定与跟踪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黔人领发〔2018〕4 号),请登录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rst.guizhou.gov.cn,在“政务公开”→“政策文件”→“人才队伍建设”内查看。

        四、入选待遇

        入选对象管理期为三年(自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文之日起计算)。

        (一) 给予个人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入选“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省委、省政府在入选当年分别给予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三年管理期满后考核为“优秀”的,再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奖励。入选对象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 ) 享受贵州省“ 优才卡” 待遇 。管理期内凭卡享受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岗位聘用、旅游服务、金融服务等优惠待遇。

        五、申报程序

        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申报程序,原则上按照本人申报、单位审核、评审推荐的程序进行。

        (一 ) 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自愿申报,填写贵州省第八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书(见附件1),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送引进单位审核。个人来黔创业的,可直接向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

        申报人须对申报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

        (二) 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即引进创新类人才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引进创业类人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的相关部门)对 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  引进时间 、申报项目 、 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是否真实等进行核实 , 并提出对申报项目的具体支持措施,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直接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人选。

        单位须对申报项目的具体支持措施作出承诺,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3)。

        (三 ) 评审推荐 。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或现场答辩或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申报人进行综合复核,对 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 引进时间是否真实 、 申报项目是否真实存在 、 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引进单位的支持措施是否真实等情况进行核实后,提出推荐人选,并在引进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示 5 日,经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或省直部门党委(组)审核同意后,提出推荐意见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申报材料

        (一)各地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

        1.各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党委(组)推荐情况报告;

        2.贵州省第八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 4)。

        (二)引进单位提供的材料

        1.引进单位党委(党组)研究项目立项并提供场地、经费、人才团队等具体支持措施的专题会议纪要以及聘用合同(根据考核要求,申报人在黔工作时间至少持续到 2026 年)(创新类);引进单位与申报人签订的招商引资(智)合同或协议,个人来黔创业的不需提供(创业类)。

        2.创新类项目引进单位需提供组建项目人才团队的佐证资料。根据工作要求,引进单位应为申报项目组建以申报人为首的 3 名左右的项目攻关团队,其中申报“百人领军人才”的团队需拥有 1名以上主持完成过相关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全职成员,申报“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团队需拥有 1 名以上主持完成过相关领域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全职成员。

        3.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材料。

        4.推荐单位承诺书。

        (三)申报人提供的材料

        1.《贵州省第八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书》;

        2.申报人承诺书;

        3.创新类人才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申报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立项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含场地、设备、人才团队、经费投入等情况)、项目原创性、项目科研水平(对比国内、省内)、预期成果(论文、专利、专著、知识产权等)、经济社会效益等(2000 字以内),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②2 名以上业内知名专家对拟申报项目的创新性及技术的原创性等给予的评价意见。

        4.创业类人才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申报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含经费投入、场地建设、设备购置、项目进展等情况)、项目拟转化的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项目的三年、五年发展目标、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含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税收、就业、创新成果等)等(2000 字以内),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②拟申报项目所在企业的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构成说明。

        ③拟申报项目所在企业纳税情况(提供在黔纳税凭证)、就业情况(提供社保缴纳凭证)。

        ④拟申报项目所在企业经第三方审计的 2020 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材料统一用 A4 纸装订,  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单独胶装 ,制作目录,标注页码。

        七、工作要求

        (一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申报,确保按时完成第八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推荐任务(见附件 5)。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通报各地各相关部门推荐工作情况。

        (二)各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和省直相关部门党委(组)要在专家评审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在《申报书》“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中出具推荐意见,并提交推荐情况报告。

        (三 )申报材料(含申报人近期免冠 2 寸证件照 2 张)受理时间截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其中申报书、申报人员汇总表、证件照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光盘刻录随申报材料报送,并发送至邮箱249799468@qq.com)。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服务局周梦杰,电话0851-86871977,材料报送地址:贵阳市毓秀路 27 号省人才市场大楼 6 楼 606 室。

附件

附件1.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荐任务分配表.pdf

附件2.贵州省第八批”百人领军人才“”前任创新创业人才.pdf

附件3.申报人承诺书.pdf

附件4.引进单位承诺书.pdf

附件5.贵州省第八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项目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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