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黔工信政法〔2022〕27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国发〔2022〕2号文件贯彻落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要求,抢抓新一轮发展机遇,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优质企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引导企业长期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带动和培育一批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促进单项冠军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强,巩固和提升其全球地位,提升我省制造业核心竟争力,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培育提升4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企业市场地位持续巩固,技术水平进一步跃升,经营业绩持续提升;培育30家有潜力成长为单项冠军的企业,总结推广一批企业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引领和带动更多的企业走“专特优精”的单项冠军发展道路。
三、基本条件
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中择一申请,或申请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下简称培育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示范企业(产品)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8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2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国内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0,或国内前5。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或国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6.申请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及以上。
7.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应为巳入选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8.产品领域。申报涵盖所有工业企业和工业产品。对重点领域(见附件6)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优先予以推荐。
(二)培育企业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6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1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国领先。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申请企业单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10。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6.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及以上。
7.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下的企业,应为巳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8.产品领域。申报涵盖所有工业企业。对重点领域(见附件6)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优先予以推荐。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推荐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制造业企业的推荐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可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推荐工作。企业根据相关条件要求自愿申请示范企业(产品)或培育企业,申请示范企业(产品)的,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培育企业的,填写《培育企业申请书》(见附件3),并编制《培育发展方案》(参考附件4),明确今后3-5年的目标任务、具体计划和措施。培育企业在落实完成《培育发展方案》各项任务、自评达到示范企业要求后可按厅里的统一申报安排申报示范企业。
(二)论证公告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企业、产品进行论证,对通过论证的企业、产品,网上公示其基本情况,公示无异议的,分别公告为“贵州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贵州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贵州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三)动态管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示范企业(产品)和培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组织一次复核。申请复核的示范企业(产品)和培育企业分别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申请书》(见附件2)、《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复核申请书》(见附件5)报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评价意见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企业按程序予以撤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协调联动,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要把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专项行动作为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要素支持
对获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在产业政策、要素保障、资金支持上予以倾斜。
(三)完善梯度培育体系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建立单项冠军储备库,将有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梯度培育体系。要组织企业开展同行业单项冠军企业对标活动,瞄准标杆企业查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不断加以改进,向标杆企业看齐。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