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企业积极开展上规(上限)入统培育工作进行奖补支持的实施细则 黔文旅发〔2021〕 35 号
根据《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上规入统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黔文旅发〔2021〕23号),为提高企业开展上规(上限)入统培育工作积极性,做好做细做实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关于市场主体培育目标工作。2021年将安排1000万元对当年新增上规(上限)入统旅游企业进行奖补支持,现就奖补支持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奖补支持实施目的
一个地方规模企业数量多少、规模企业发展质量好坏决定了当地经济发展的总量和速度、质量和效益。为深入落实好《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奋力实现旅游大提质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大力实施旅游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大力实施旅游市场主体培育行动,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推动达标企业积极申报入库并纳入统计,增加规上(限上)旅游企业数量,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升整体经济质量和水平,为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奋力实现旅游大提质各项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二、奖补支持对象和措施
1.全省涉旅服务业企业中,对2021年达到入库入统标准,并首次(不含往年入统的企业)进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名录库的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0万元,奖补名额按照上规(上限)入统时间先后排序,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之前入库的100家企业。对2021年新入库但未享受该奖补支持、且2022年依然在库的旅游企业,2022年若出台同类相关奖补政策将优先进行安排。(旅游企业行业类别参照《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执行)
2.符合条件的上述旅游企业应依法纳税,真实报送相关统计申报数据,且该年度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食品、消防等其他安全事故。若前100家奖补企业发生上述安全事故,取消其奖补资格,剩余奖补名额按入库时间顺序进行顺延替补。
三、奖补支持申报程序
省级安排1000万元新增上规(上限)入统旅游企业奖补资金用于此次上规(上限)入统培育工作奖补支持,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需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审批核准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请
2021年达到上规(上限)入统标准,且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新入统的旅游企业,在2021年12月1日至6日向辖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申报《旅游企业首次入统奖补申请表》(详见附件),企业申报资料要符合规定要求。
(二)审批流程
1.县(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企业进行奖补支持申报工作,并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申报资料是否规范、企业经营情况是否正常、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照规定入库且通过联网直报系统及时准确报送数据、是否存在虚假申报等。县(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于2021年12月7日至9日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及申报资料送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
2.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对县(区、市)申报的企业奖补支持材料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连同企业申报资料一并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3日,预期视为自动放弃。
3.省文化和旅游厅收到申报资料后,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工作,审定结果将通过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公示。
(三)资金拨付。企业申报的《旅游企业首次入统奖补申请表》经各部门审批核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奖补支持资金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奖补支持标准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奖补支持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奖补支持措施的落实工作,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培育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措施落实有人抓、有人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联同统计、税务等部门加强对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做好数据核实工作。通过加强规上(限上)企业培育奖补支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发展壮大的信心,消除不必要的顾虑,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激励作用,积极营造培育企业上规(上限)入统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新增规上(限上)企业和后备企业的服务意识,积极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纳入统计、依法接受统计的责任意识,认真研究企业反映的问题,找准问题突破口,精准发力,帮助企业补短板、强特色,推动企业达标升级。
(四)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策扶持到位。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企业培育奖补支持工作。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正确、完整、合法。凡是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获得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责令退回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
(一)企业的生产经营数据均以企业的会计报表数据为准。鼓励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出台支持一定规模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
(二)本实施细则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三)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旅游企业首次入统奖补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 |||||
企业经营地址 | |||||
企业统一信用 代码 | 企业联系电话 | ||||
企业法人 | 所属行政区 | ||||
企业开户行联行号 | 企业银行帐号 | ||||
所属行业 | 员工人数 | ||||
该类企业入库标准 | 入库时间 | ||||
申报联系人 | 申报人 联系方式 | ||||
企业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营业收入 | 增幅(%) | 实缴税金 | 资产 总计 | 有无违法经营记录 |
2021年1-11月 | |||||
企业近两年突出 成绩 | (业绩、技术革新、模式创新等) | ||||
企业承诺 |
本企业郑重承诺,在此次旅游企业首次入统奖补申请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或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负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日 |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日 |
附注:1.本申请表一式6份,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留2份备存。
2.企业申报需附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入库时间证明、企业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3.企业申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意见需签字盖章。